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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1月1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山阳“六个从严”确保廉洁过节
文章字数:1251
    本报讯(张力)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山阳县在坚决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十条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六个从严”规定,确保全县干部群众度过一个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
    从严规范公务活动。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下基层开展调研、检查、考核等一般公务活动,一律轻车简从,接待单位不得到辖区边界、高速路口迎送,不准超人数陪同。参加会议、学习、考察等公务活动,必须按程序严格审批、规范执行,不得借机或绕道到景区旅游。参加市内会议、学习、考察等公务活动原则上当天返回。领导干部不得擅自应邀参加庆典活动。
    从严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商洛市公务接待工作规定》。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核报,必须随附公函(电话通知)、接待清单、用餐清单,手续不全者,一律不得核报。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接待、超人数陪餐,严禁提供香烟、高档酒水,严禁大吃大喝,同城部门单位之间一律不准用公款接待、聚餐。严禁用公款送礼(外事和招商活动除外)拜节、拜年,严禁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接受下属单位人员、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可能影响正常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土特产、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券(卡)等。
    从严公务用车管理。各级各部门要严格遵守《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禁公车私用。要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在城区内执行公务原则上不得安排公务用车(特种车辆除外),如确需用车,应参照《县级领导城区使用车辆收费有关事宜的意见》缴费标准,由个人缴纳费用。严禁违规借用车辆,严禁领导干部驾驶公务用车。严禁公务用车乱停乱放,无公务活动期间一律停放在指定地点。节假日期间,确因公务需要用车的必须报备审批,手续齐全,规范使用。
    从严规范廉政灶管理。各部门、各单位到镇办下乡,一律安排在廉政灶与干部一起用餐,严禁随意提高用餐标准。用餐人员必须按标准缴纳餐费。各镇办应确定专人收费,并开具收款收据。廉政灶用餐不得提供烟酒、海鲜及野味,除炊事员工资,水、电、煤和基本设施购置更新等费用外,严禁用公款向廉政灶补贴应由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从严执行婚丧喜庆事宜办理有关规定。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遵守市纪委印发的《商洛市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严禁使用公款、公物、公车。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大操大办、收受礼金。严禁搞变通、只收礼不待客或化整为零、分批请客。严禁以生日、乔迁、子女升学等事项为由摆筵席宴宾客,收受礼品、礼金等。
    从严规范津补贴和福利发放,严格财务管理。严格遵守执行中、省、市关于规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发放的政策规定,不得自立名目滥发奖金和津补贴,不得打“擦边球”发放加班费,不得违反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变相为职工发放补贴。工会正常福利发放应依规执行,不得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不得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不得发放购物卡、商业预付卡。要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明确经费报销程序、发票报销要求及经费结算方式,除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银行转账外,全部使用公务卡结算,从严控制现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