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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1月1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新增31件省著名商标
文章字数:644
    本报讯(石建盈)近日,省工商局根据《陕西省著名商标认定与管理暂行规定》,新认定公布一批陕西省著名商标,我市31件注册商标被首次认定为省著名商标。截至目前,我市共有注册商标1991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1件,陕西省著名商标135件,市知名商标110件,地理标志商标5件。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商标工作,市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商洛市推进商标战略五年规划(2013-2017年)》,成立了市推进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和规划引领,坚持以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为目标,以争创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为抓手,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政策扶持、合力推进”的思路,以完善商标注册、管理、服务、保护体系为重点,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增强企业品牌意识,积极扶持、培育、注册商标,鼓励和引导企业争创知名、著名和驰名商标,不断扩大“商标兴企、商标富农、商标强市”成果,全面落实激励政策,强化示范带动,连续四年对获得著名、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的所有人给予表彰奖励,激发了广大企业实施商标战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商标战略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升整体经济效益、提高企业市场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
    据悉,首次认定的陕西省著名商标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可申请延续确认,每次延续有效期为三年。省著名商标所有人可以在其商标注册核定的使用商品及其包装、装演、说明书、广告上使用“陕西省著名商标”字样、标志。在全省范围内,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依据《陕西省著名商标认定与管理暂行规定》依法对陕西省著名商标予以重点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