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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1月1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开展森林防火应急演练
记者 柯岩
文章字数:699
柞水县3个镇办、11个工作组、6个灭火队携带专业灭火装备,到达指定位置准备扑火。
风力灭火机组从火场下沿突破,沿火线顺次进行灭火。
用灭火发射器向300米外的复燃火点发射灭火弹(宋英超 摄)
水泵组从西河取水灭火




专业队员清理余火(宋奇瑞 摄)
营盘镇半专业扑火队用打火拖把打散火堆灭火

    1月16日,全市森林防火应急处置预案实战演练在柞水县营盘镇秦丰村龙王沟举行。
    上午9点,演练正式拉开帷幕。秦丰村两名“红袖章”巡查队员在例行巡查中,发现龙王沟山坡有火情,过火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森林受到严重威胁。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室接到报警后,立即启动救火应急预案。
    秦丰村义务扑火队,营镇、乾佑、下梁3个半专业扑火队、县专业扑火队及县消防队接到救火指令后,迅速赶到起火现场。救火队员们启用风力灭火机控制风向,手提式灭火机组快速跟进消灭周边小火,再用专业灭火工具清理残火。之后,油锯小组配合开设隔离带,并用水枪清理火场。受风力、风向影响,部分地区死灰复燃,火势凶猛,扑火队员难以靠近,且火头正在向高山迅速蔓延。通过无人机侦查后,市灭火炮队迅速进行炮击灭火作业,炮击正中火点,及时控制扑灭了复燃火。在林防队员的密切配合下,大火很快被成功扑灭。
    市防火办提醒广大市民,每年的2月1日到4月3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林区禁止炼山、烧荒、烧地边草、烧火粪、烧秸秆等农事用火;禁止吸烟、烧香、燃放鞭炮、烧蜂窝、狩猎;禁止各类施工单位野外生产性用火;禁止在林区、风景区野外烤火、烧火做饭、烘烤食品和生火取暖;禁止夜间行路用火把照明;禁止其他生产性、非生产性野外用火。发现森林火灾后,要第一时间拔打报警电话“12119”或报告村组干部、镇办政府,不要自发盲目扑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