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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1月2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县区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机构全覆盖
文章字数:447
  本报讯 (郭 鸿)近日,市编办发出通知,同意洛南、山阳、商南、柞水4个县设立公路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标志着我市六县一区全部设立公路质量监督机构,率先在全省实现县区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机构全覆盖。
  我市县区一级原来仅商州、丹凤、镇安3县区设立公路质量监督站,其余4县均未设立公路质量监督机构,致使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成为公路建设管理的“短板”。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指导意见》下发后,市交通运输局立足行业实际,积极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争取理解支持。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印发会议纪要,制定出台了商洛市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市编办下发了关于各县区设立农村公路质量监督站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农村公路质量监督站为事业性质、副科规格,财政全额拨款,隶属县区交通主管部门管理,主要承担辖区内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工作。
  目前,各县区交通主管部门正积极与县机构编制部门联系沟通,加紧筹备机构设置有关工作,以便早日发挥监督职能,确保“十三五”期间农村公路建设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