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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1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州区法院为71名涉民生案件当事人发放执行案款及救助款
文章字数:729

    本报讯(记者 胡蝶)1月19日下午,陕西省法院、商洛中院以及商州区法院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在商州区法院的审判法庭,集中为71名涉民生案件当事人发放执行案款及执行救助款362.71万余元。其中:为17名涉民生案件当事人发放执行案款278.66万元,为54名当事人发放执行救助款84.04万元。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在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的通知》。商州区法院对此高度重视,立即行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行动,开辟了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坚持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付执行款,完善配套机制,提高执行效率。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商州区法院组织大型集中执行2场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64人,移送公安机关协助查控逃匿被执行人36人,通过网上追逃成功抓捕被执行人2名,司法拘留19人,通过以上措施,已有173名被执行人履行了法律义务,执行标的2880余万元,执行了一批涉民生案件,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有效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同时,对那些穷尽执行措施仍不能执行兑现的特困当事人,商州区法院发挥多元化执行救助机制,通过多方努力,争取执行救助金84.04万元,解决54名困难当事人的燃眉之急,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在执行案款及救助款发放现场,涉民生案件当事人巩某带来了一面上书“加大涉民生执行力度,保障当事人权益实现”的锦旗,以表示对商州区法院执行工作局的感激之情。巩某2012年在商州区杨斜不幸遭遇车祸后,一直未得到肇事者的赔款,终于在本次发放活动中,领到了24万多元的赔偿款。巩某激动地哭着说“法院的公正执法、一心为民,让我感受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面对涉民生案件执行难的问题,商州区法院院长林怀福表示会在今后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在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以及媒体的合作之下,帮助涉民生案件当事人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