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2017年02月0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忠诚履职敢担当 不辱使命谱新篇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实践综述
文章字数:3200
        井晓奇 马建良 魏盟 杨晓建 
    商山春潮涌,丹水绿如蓝。
    在全市人民奋力追赶超越、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时刻,我们迎来了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隆重召开。
    过去的五年,是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换挡升级、提质增效的五年,是敢于担当、奋力创新的五年,也是为民负责、有为有位的五年。五年艰辛历程,展现了人大代表忠诚履职、不辱使命的精神风采,丰富了地方人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探索实践,生动诠释了我市人大坚持制度自信的丰硕成果。
    实施专项工作评议,让群众来评判
    2012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对市政府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专项工作评议中发现,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存在规划标准过低、工程建设缓慢、乱占乱建严重等不少问题,经评议调查和常委会审议测评评出了基本称职格次,等同于“黄牌”警告。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对整改情况再次进行了评议。经过一年的集中整改,评议调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城市面貌明显改观,二次测评以97分顺利过关。
    “工作好不好,让群众来评判”,是三届人大实施专项工作评议的基本原则。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一府两院”专项工作评议暂行办法》和《关于“一府两院”专项工作评议实施意见》,对评议内容和关键环节做出了具体规定,明确要求参加评议人员不少于200人,其中一线服务对象和基层干部职工必须达到50%以上,将评判权完全交给群众。
    突出发展主题,围绕民生核心,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对市政府、国土、科技、人力资源、财政、审计等20多项工作进行了专项评议,所提问题都得到有效解决,赢得了群众一致好评。
    重视审计结果运用,挤掉财政收支水分
    2016年4月,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率先在全省就审计工作整改情况作出决定:针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个别县区2013年度财政决算收支不实问题,责成市审计局对2014、2015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追踪审计。在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专题听取审议商洛市人民政府落实决定情况报告。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将审议意见交送市政府办理,有效遏制了财政收入不实的现象。
    2016年12月,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时果断作出决定,削减全市财政收入预算6.8亿元,其中市本级削减2000万元,对支出预算也做出了相应调整,率先在全省削减了市政府财政收支预算,确保了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财政监督工作,强力推进《预算法》的贯彻实施,不断完善财政预决算监督。经过几年努力,商洛市又一次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市级财政的全口径预算,率先实现了73个市级一级预算单位、191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全公开。
    2016年12月1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盟中央主席张宝文率领调研组来我市视察时,对市人大常委会强化财经监督的经验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开展专题询问,让不作为官员“红脸出汗”
    2012年8月22日,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暂行办法》,决定每年都要围绕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工作,围绕“一府两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展开一至两场专题询问。自2012年首次专题询问以后,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先后对财政决算和预算执行、扶贫、就业、低保等民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以及15亿元城投债券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开展了5场专题询问,一大批社会关注、群众热议的焦点和棘手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的突出亮点,在于“真刀真枪”动真格,问前深入调研,不事先设定问题,不指定专人回答;问中即兴发问,敢于揭丑亮短,不回避尖锐问题;问后跟踪问题,直至完全整改到位。被询问单位一把手带领班子成员现场接受人大询问,只准回答问题是否存在、什么原因、如何解决,不准评功摆好,媒体现场实况直播,市民通过微博与场内实时互动,对官员的回答是否满意做出评判,多名公民旁听会议并即兴发问。生动具体的履职实践,加深了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增进了人大、政府和百姓之间的互信。在不断创新和完善专题询问的同时,紧抓问题整改不放松,采用督查、暗访、检查等方式,逐条落实整改。办理不好要延期,决不让代表议案建议“落空”
    “如果让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落空,我们伤害的是代表的感情,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损失的是人大常委会的权威,也就是给国徽抹黑。”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何铁虎一上任就这样告诫市人大机关干部职工,并代表常委会班子郑重承诺“决不让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落空”。
    《关于对加强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议案》,是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唯一议案,办理期限为3年。2014年是该议案的办结之年,同年10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办理情况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办理结果很有意见,会议作出决定,将这一议案延期一年办理,经过延期办理,较好的实现了代表提出的办理要求。
    市人大常委会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创出“四位一体”办理的“商洛模式”。一是注重建议质量;二是建立网络办理平台;三是领导包抓督办;四是纳入考核。由于措施过硬,责任落得实,议案建议办结率逐年上升。
    审议意见回审,让人大意见落地有声
    针对一些部门对审议意见不够重视、审议意见落实率比较低的情况,市三届人大常委会把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落实作为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的突破口,实行常态化全程跟踪,每年对“一府两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评议意见情况开展两次督查,列入常委会议题两次集中审议。
    2013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对2012年下半年送交“一府两院”的6个评议意见和3个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并在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进行了集中审议。当年9月,组成两个检查组深入11个市直部门和4个县区,对2013年上半年常委会形成的关于发展改革、司法行政、水务工作等7个评议意见和2个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并在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进行了专题审议,责成相关委员会将尚未完全落实到位的13个问题列入视察调研议题跟踪监督,直到全部解决。
    五年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共向“一府两院”发出审议意见评议意见书156件,集中回审10次,涉及问题意见380多条。回审规范有序,督办锲而不舍,落实人大意见成为相关单位的常态工作。
    探索地方立法,为物业管理立规矩
    为体现科学立法,市人大先给自己定规矩。2016年6月20日制定出台了《商洛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精心编制了《商洛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16-2020年)》,将事关民生环境和历史文化保护等19个立法项目纳入五年立法规划,将矛盾纠纷日益突出、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物业管理问题,列入常委会首个立法议题,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征求意见,深入中心城区和县区扎实开展立法调研,组建了立法专家咨询组,对《商洛市住宅物业管理
    条例》草案多次进行论证修改,2016年5月《条例》完成初稿,8月常委会听取审议《条例(草案)》,10月再次审议(草案修改稿),12月表决通过。12月15日,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这部倾注了三届人大大量心血,凝结各方智慧力量,历经艰辛付出的地方性法规的颁布实施,促使困扰全市各级政府的物业管理群体信访乱象,变得有章可循,住宅物业管理也有了科学严格的法律和制度保障。
    强化任后监督,让公仆不敢懈怠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干部监督的有效途径,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干部任前“复查”和任后跟踪,推行任前审查考试、任时庄严承诺、任后履职测评,从开始到卸任,构成了一条完整的监督链条。每年有计划地选择4至5名履职对象进行测评。按分值划分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格次在常委会上现场公布,并及时报送市委,反馈市政府,通报被测评人员所在单位,在《商洛日报》进行公告,要求履职报告人在90日内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整改结果,常委会责成相关委室进行跟踪检查验收,对整改不力的,再次进行满意度测评。
    将人大监督覆盖官员任职全过程,把评价权交给群众是市人大常委会任后监督的一条成功经验。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先后有58名“一府两院”人大任命人员向市人大作出承诺,并认真兑现了承诺,市人大共对29名任命人员进行了任后履职测评,社会各界反响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