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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2月1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拒放“孔明灯”安全过节日
文章字数:536
    本报讯(记者吉文艳)元宵节刚刚过去,情人节又如约而至,许多年轻人选择燃放“孔明灯”祈福许愿,庆祝节日。这些寄托着美好心愿的“孔明灯”在漆黑的夜空里摇曳闪烁,煞是浪漫。殊不知,在所谓的浪漫背后,星星点点的灯火却成了一大火灾隐患。
    “尤其是正月里,漫天燃放的‘孔明灯’如繁星点点,虽然好看,但是那场景也着实很危险,有的刚飞起来就开始燃烧了,有的还没飞多远便挂在了树枝上,火苗随即窜了起来。”家住市区金凤山下的和平社区居民崔先生对记者说。记者从消防部门了解到,“孔明灯”属明火易燃物,材料中又有部分金属,燃放升空后随风飘移,容易误碰和落到电力线路上,极易造成线路和设备跳闸、短路事故,还可能引发人身和火灾事故。燃烧的“孔明灯”对建筑物、森林、高压电线、加油站、加气站以及飞机起降等都可能构成威胁,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家住洛南县馒头山附近的市民罗先生至今还记得,去年正月初十就发生过“孔明灯”引燃馒头山上的树木枯草继而发生山林大火的事,元宵节后的仓颉园内更到处是“孔明灯”的残骸。“政府应该严格禁止燃放‘孔明灯’。”市民汪波表示,火灾隐患不容小觑,对群众而言,人身安全才是第一位。记者在此呼吁广大市民,过节祈福应当理性文明,自觉做到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孔明灯”,安全祥和地度过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