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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2月1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为拾便宜惹“麻烦” 民警及时妥善化解
文章字数:548
    本报讯(通讯员 邢光银 黄成功)通村水泥路修好了,张某以为河沟边堆放的砂石料无人要,就找辆三轮车拉了些回家准备自用,不料招来砂石料所有人和警察上门寻找。面对上门的警察和其主人,张某主动承认错误并提出解决方案,最终在警察查明真相及砂石料所有人的谅解下,张某将运走的砂石料重新运回原处堆放,事情得到妥善解决。
    2月8日,镇安县公安局米粮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村民谢某某报警称:有人将他的砂石料盗走,请求处理。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取证。通过走访调查得知,谢某某所称的砂石料是其在修建通村水泥路时剩下的,目前公路已修建完毕,剩余不多的砂石料堆放在路边一条河沟边,无人看管。村民张某以为这剩下的砂石料是包工头不要了,就用农用三轮车拉了些回家修建排水沟。
    民警在查清事实后,认为张某在主观上没有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的故意,属于农村典型的“拾便宜”心理。在民警及所有人找到后,张某主动承认拉走砂石的事实,并愿以合理的价格购买或者将砂石送回原地。鉴于张某态度较好并取得砂石料所有人谅解,民警决定对其行为不予处罚,按照砂石料所有人要求,张某将砂石料运回原处堆放。
    民警在此提醒,他人放置在野外的财物不要轻易动,更不能误认为是丢弃物或无主财物随便捡拾,如果自己确有需要,应征得所有人的同意,否则一旦“捡拾”,就会触碰法律并要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