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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2月2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司法局“法律服务惠民行动”成效显著
文章字数:892
  本报讯 市司法局认真落实依法治国方略,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法律惠民行动,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2016年以来,全市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共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68件,接待来访(电)咨询5230人次,12348专线电话咨询2239人次,为群众挽回或取得经济利益4032.5万元。
  狠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的总要求,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至目前,在全市4个县区、42个镇办、932个村(社区)已建成公共法律服务组织,占总数的67.1%。扎实推进法律扶贫“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全省率先实现了重点贫困村全覆盖。
  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法律服务团的作用,为重点项目、中小企业、党政机关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开展了公职律师工作,在市国税局成立了公职律师办公室,审核许可公职律师2名;制定了《商洛市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审核批准50名律师进入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专家库,积极组织律师参加信访案件的化解;先后2次举办培训班,律师、公证员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得到有效提升。
  法律援助工作措施得力。持续开展“十项举措惠民生、法律援助解民困”主题活动,在商州监狱设立了“商洛市法律援助中心驻商州监狱工作站”;认真做好“12348”法律援助专线电话值班和援助受理、指派工作,大力推进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提高了办案质量;积极提请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并以市委办、市政府办文件下发全市执行。
  司鉴和公证工作不断规范。全面规范司法鉴定工作,提高司法鉴定管理和服务水平,在全市4家司法鉴定机构中大力开展了“阳光司法鉴定”和“司法鉴定集中宣传”活动,积极为社会管理提供专业支持,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通过对7个公证处140件公证案卷质量评查,规范了办证程序,提高了公证质量,各公证处积极介入征地拆迁、项目建设、金融贷款、采购招标等公证事项。
  基层法律服务不断加强。完成26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和80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注册工作,筹备成立了“商洛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开展了“我为和谐作贡献”主题活动,提升了基层法律服务的规范化水平。
  (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