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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2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私房钱”不翼而飞 拿钱者竟然是妻子
文章字数:585
    本报讯(记者 王涛)近日,家住商南县赵川镇淤泥湾村刘某某感到蹊跷,放在家中的两万元现金怎么会不翼而飞。经过当地派出所民警调查,发现这不是一起普通的盗窃案,“偷钱者”正是他的妻子党某某。
    2月4日晚8时41分,赵川派出所接县局110指令:赵川镇淤泥湾村村民刘某某家中被盗现金2万元。新年伊始,便发如此大案,赵川派出所所长刘剑带领4名民警火速赶往案发地展开调查。经过现场勘查,刘某某家中无明显翻动痕迹,有人用树枝将靠近窗户桌子上的房门钥匙钩走,用钥匙将大门打开后,将刘某某放在一旅行箱下面放的两万块现金盗走。那可是刘某某矿上打工赚的血汗钱。
    经办案民警调查走访,得知刘某某与其妻党某某在前几日发生了争吵,起因是因这两万元钱给儿子买房而发生。后党某某就出门打工了。得知这一情况,民警主动和党某某联系,经过一番交谈之后,党某某主动向民警坦白了一切。原来,党某某想给未成家的儿子买房,就将这笔钱存起来,可刘某某不想将钱交给党某某。党某某声称出门打工,其实就住在亲戚家。2月4日一早,党某某悄悄返回家中,用树枝将钥匙钩出将门打开,拿走两万元钱后便去了西安。
    至此,这一起“盗窃案”水落石出,但夫妻二人的态度有改变,仍然各执一词,各说各理。民警通过电话,对远在西安的党某某细致耐心的做思想工作,党某某终于同意将钱再打给刘某某,刘某某也表示不再追究此事。至此,这起因夫妻吵架引起的“盗窃案”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