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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2月2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营改增”释放税改红利助力企业发展
文章字数:689
    本报讯(朋红霞 王新鹏)2016年5月,国家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近一年来,商洛“营改增”减税效应如何?商洛丹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酒店管理分公司负责人说:“营改增对餐饮企业影响较大。自营改增以来,我们酒店减税达到11万元,营改增税负下降明显。”
    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后,四大营改增试点行业税负整体下降,税收改革“红利”不断释放。截至2016年底,全市四大行业5976户试点纳税人实现“营改增”减税2944.38万元。作为减税幅度最大的房地产业,陕西天坤实业集团巨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负责人翁钊表示,“营改增政策确实实现了税负只减不增,我们一年少缴了近8万元的税款,这对于镇安这个房地产市场相当疲软的地方,无疑是一个‘春节大红包’,可以弥补很多的开支,这些都是我们真真切切感受到的减负实效。”
    “营改增”不仅直接实现了企业税额的直接减免,同时全面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使增值税纳税人可抵扣范围进一步扩大,有效降低了企业负担,激发了企业活力,为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注入了新动力。作为柞水县唯一的五星级酒店,陕西锦苑盘谷山庄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冉总说:“自2016年5月1日至年底,增值税应纳税额比营业税应纳税额少了15.2万元,短短的几个月税负下降是如此明显,我们董事会已经决定,将投资更多项目,加快酒店的发展。”
   市国税局货物与劳务税部门负责人表示,“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减税额占比较大,对消除重复征税、助力大中型企业发展、配合供给侧改革的作用明显;小规模纳税人减税额虽占比较小,但直接降低了纳税人成本,充分体现了试点政策对大众创业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支持,让广大纳税人有了更多的资金扩大生产,实现轻装上阵,为全市经济发展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