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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2月2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洛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
文章字数:459
    本报讯(记者吉文艳)为切实加强我市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同时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和《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2月20日,市政府制定并印发《商洛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指标和相关具体措施。
    《实施方案》要求,要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的原则,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环境保障。按照《实施方案》,到202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全市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