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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2月2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巨额赔偿引发财产纠纷执行和解实现案结事了
文章字数:703
    本报讯(姜伟)近日,镇安法院通过启动执行威慑机制,成功执结一起涉民生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原告丁某与被告孔某系婆媳关系,丁某之夫陈某(系孔某之子)在外打工过程中因工地事故意外身亡,事发后,一次性获得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91万元,全部由孔某实际占有。后双方因赔偿款分配问题发生纠纷,丁某将孔某诉至镇安县人民法院,要求对该笔款项进行分割。该案经镇安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孔某一次性给付原告丁某491996.96元。
    判决生效后,孔某拒绝履行,丁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已进入执行程序后,孔某不仅不主动履行义务,向法院报告财产,反而转移、隐匿财产、试图逃避执行,办案法官多次传唤其到庭,其拒不到庭。在办案法官多次赶赴其镇安的住所地和柞水的工作地寻找她时,其明明在家却让家人谎称不在或者直接躲避,和法院干警玩起了“躲猫猫”。办案法官在银行查询时发现,为了逃避执行,孔某将其在镇安县农业银行账户上的80余万元进行了转移。
    2017年1月18日,办案法官经认真研究部署后,利用春节其极有可能赋闲在家的有利时机,赶赴其位于镇安县铁厂镇的家中,将孔某带至法院。在法官反复耐心的释法明理后,孔某态度蛮横、依然拒绝说出其转移赔偿款的流向,拒不配合法院履行自身法律义务。为了维护法律权威,促使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法院经研究决定启动执行威慑机制,对其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
    孔某在司法拘留过程中,办案法官及时联系丁某,一同前往看守所进行司法调解工作。在短短的6天时间内,先后5次与被执行人孔某进行谈话,最终在办案法官细致耐心的辨法析理下,孔某终于认识到自身逃避执行的严重错误,愿意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