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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3月0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州依法拆除大赵峪违法建筑
文章字数:451
    本报讯(杨浩利)2月26日,商州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组织3个城管执法中队与大赵峪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联合执法,对吉某贤、吉某明等5人无任何审批手续正在抢建的788平方米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
    大赵峪街道办事处刘塬村一组居民吉某贤、吉某明,王巷村四组居民王某民,芦河涧村一组居民谢某、谢某兴无任何审批手续,强行突击建房。大赵峪城管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其违法行为后,中队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雇佣的施工人员停止施工,将情况及时上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和大赵峪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获报后即组织杨峪河、大赵峪、沙河子3个城管执法中队墙体队员和大赵峪街道办事处、公安局商州分局大赵峪派出所等部门联合执法,分别将吉某贤125平方米、吉某明216平方米、王某民235.64平方米、谢某105.73平方米、谢某兴105.73平方米的违法建筑依法彻底拆除,及时制止了其强行施工行为。这次联合执法,有力地打击了当地个别居民不顾大局,不服法、不服管的嚣张气焰,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正常的土地使用建设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