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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3月0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警务辅助人员中的一名“老兵”
——记山阳县公安局十里铺派出所辅警徐万寿
文章字数:1528
    记者 张英
    提到“警察”,人们就会想到英勇无畏的打黑英雄,轰轰烈烈的破案神探。而作为乡村一线的民警,可以说是公安队伍中的“小角色”,他们的工作平凡而琐碎,往往被人们遗忘在角落。
    徐万寿,山阳县公安局十里铺派出所里的一名“老兵”,默默扎根基层29年。如今,51岁的他依然奋斗在农村警务一线。他从1982年参军到1987退伍,1988年,他经过层层筛选考核,成为了一名合同制人民警察。作为一名父亲,徐万寿上要赡养老人,下要养育孩子,依靠仅有的一点微薄工资糊口,但他没有退缩,一直支撑他的是对公安工作的一腔热血和激情。
    29年来,他协助查结各类案件110余起,调解民事纠纷340余起,因工作突出荣获个人三等功一次。2014年,他被授予最美山阳人和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多次受到上级表彰奖励。
    耐心劝解化干戈为玉帛
    每当遇到民事纠纷时,徐万寿总是耐心劝解,热情帮助化解怨气。
    2012年3月19日,十里铺镇红土岭村程某酒后同村民储某因地界纠纷发生争执斗殴。接警后,徐万寿立即赶往现场,冲进围观的人群,一边上前平息事态,一边向周围群众了解案情。双方情绪非常激动,拒不听劝,反而上前用脚踢打徐万寿,但他没有生气退缩,而是耐心向醉汉程某讲道理。突然,情绪激动的程某开始踢打警车,引起现场围观群众公愤,他冷静的控制住混乱局面,向当事人讲法律、讲政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积极引导当事人正确对待问题。
    考虑到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案件,为避免双方矛盾进一步恶化,徐万寿一边耐心做思想工作,一边细心搜集证据,最终顺利将案件调解。之后,当事人都为自己鲁莽行为向徐万寿赔礼道歉,徐万寿却说,群众的事就是我的事,看到你们和好如初,我觉得我的努力没有白费。最后还叮嘱双方以后遇到任何事情,首先要互相礼让,理性解决,避免因一时冲动而造成不可预想的后果而悔恨终生。
    清网路上风雨无阻
    作为基层派出所民警,徐万寿事事亲力亲为,在平凡的岗位上,时刻不忘肩上那份责任。
    2012年8月份,全国公安机关全面开展清网活动。徐万寿接到任务后,积极投入到追逃的工作之中。他多年在基层,对辖区逃犯底子清,情况熟。当年9月17日,为了掌握在逃人员赵某的活动轨迹,徐万寿冒着大雨配合公安民警前往赵某家,在穿过一段坡陡时,由于地面太滑摔倒在地,导致右腿扭伤。但他咬着牙,从泥泞的地上爬起来,穿着已经湿透和沾满泥土的衣服,依然坚持带路前往赵家,并且耐心和赵父谈心,讲述相关法律知识,劝其儿子早日投案自首。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徐万寿多次前往赵家做思想工作,最终网上追逃11年的赵某投案自首。
    虽然徐万寿是一名辅警,但他在工作中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践行执法为民,树立了一个“人民警察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真情服务留下好口碑
    多年来,徐万寿锲而不舍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成为年轻民警学习的榜样,也得到了当地群众的高度认可。但是,这些赞誉和肯定的背后,却凝聚着徐万寿多年来的心血与汗水。
    在工作中,徐万寿是一个埋头苦干,勤于学习的人。自参加工作以来,为了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技能,工作之余,他喜欢看各类法律书籍,在他的办公桌上,总能看见几沓整整齐齐的笔记本,密密麻麻的记录着每一起案件、各种法律知识和工作中遇到的每一个问题。当值班备勤时,他总是第一个要求值班;在开展警务辅助工作过程中,他总是将每件事情都放在心上,认为不解决心里的“石头”就放不下。多年来,他以情动人、依法说理调解民事纠纷,很多被他调解过的村民,都和他成了朋友。
    不是星星,却照亮了璀璨的星空;不是勇士,却擎起了不屈的脊梁。徐万寿作为一名普普通通的人民警察,胸怀百姓,心系群众,在平凡的岗位上,他用汗水和真情发着光和热,用良知坚守了应有的职业道德,用一种忘我的信念,树立起基层民警忠诚奉献的为民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