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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3月1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
文章字数:706
  本报讯(记者董楠)为改善我市城乡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和人民生活质量,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加快推进创新美丽幸福商洛建设步伐,市委、市政府结合我市实际,决定用3年的时间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
  活动从2016年11月开始到2019年底,分四个阶段实施。坚持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与增加农民收入相结合、人工造林与自然修复相结合、增加森林资源与提高森林质量相结合的原则,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各责任部门和单位按照实施方案,逐项分解落实任务,精心组织实施,以提高森林覆盖率、绿化覆盖率,提升森林质量和森林资源总量为突破口,以“两岸三线四区”重点区域绿化、城市周边绿化,城市街道水域绿化、镇办村(社区)绿化、道路河流绿化、农田林网绿化、机关(单位)学校绿化为重点,强力推进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开展,力争3年实现达标创建目标。同时,积极争取中、省项目支持,将相关领域的相关项目资金集中向创森活动倾斜,设立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专项资金,不断创新工程建设投融资机制,鼓励更多投资主体参与创建工作。计划到2019年,全市有林地面积增加到1900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预期达到67.5%以上,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城区街道树冠覆盖率达到25%以上;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以上,全市公路铁路、江河湖库等水岸林木绿化率达到80%以上,新建地面停车场的乔木树冠覆盖率达到30%以上,新建生态文化示范基地5处,建成国家森林城市。
  市委、市政府要求明确创新评价指标,分解目标任务,签定目标责任书,广泛宣传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目的、意义及要求,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植绿、兴绿、爱绿、护绿的生态文明意识,提高广大市民的知晓率和支持率,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努力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