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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3月2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四单位九人获省公共机构节能先进
文章字数:465
    本报讯(许永利)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表彰“十二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表彰“十二五”期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成绩突出的50个先进单位和99名先进个人,我市4个单位被评为先进单位,9名个人被评为先进个人。
    “十二五”期间,全省各级公共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党政机关例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狠抓节能措施落实,加大节能宣传和制度建设,在降低能源资源消耗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下降16.31%,人均用水量下降14.2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3.13%,涌现出一批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在这次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中,我市市发改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商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柞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4个单位被评为先进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占双权、市发改委段宝成、商州区政府办公室邵建强、洛南县政府办公室杜强、山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杨小龙、镇安县政府办公室陈小乐、丹凤县政府办公室王军平、商南县政府李桂芳、柞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王熙宁9名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