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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3月2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陕西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我市商州区每月1480元其它六县每月1380元
文章字数:383
    据陕西日报消息(记者李莉通讯员潘璐)3月23日,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通知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一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每月。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5月1日起执行。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8元/小时;二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5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8元/小时;三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4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8元/小时;四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3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8元/小时。我市除商州区为三类工资区外,其它六县均为四类工资区。
    通知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加强对《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确保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违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