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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3月2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关于申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公告
文章字数:642
    为加强和规范商洛市域内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工作,推动互联网信息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确保我市网络安全依法运行,市网信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情况调查摸底和资质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依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凡通过互联网发布和转载新闻,包括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即时通信工具、搜索引擎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或社会动员功能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应当履行相关许可手续。
    二、各县(区)、市级及驻商新闻单位(记者站、频道)凡具有以上服务功能的互联网站和新媒体(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应当向网信部门进行备案;拟从事以上服务功能的互联网站和新媒体,应当向网信部门申报。备案登记和申报分别按照一类资质、二类资质、三类资质网站、应用程序和账号报送。
    三、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自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到各县(区)网信办履行申报或备案手续,逾期责任自负。市级部门和驻商媒体向市网信办报送。
    四、各县(区)网信办对调查摸底中发现的擅自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互联网站和新媒体,将列入拟清理名单上报市网信办。调查摸底和申报文件纸质及电子版须在4月6日前报送市网信办,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关注“网信商洛wangxinshangluo”下载表格)。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网民监督举报。邮箱:308026754@qq.com,电话(传真):0914-2369553。
    注:一类资质是指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转载服务,二类资质是指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转载服务,三类资质是指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平台服务。
    特此公告

商洛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