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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4月0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森林公安查处一起非法运输野生动物案
文章字数:416
    本报讯(贺筱)3月27日18时许,市森林公安局民警接群众举报称,有一辆白色轻卡货车,从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拉运一车野生动物前往广州贩卖,将途经福银高速商洛段,请求查处。民警快速出击,查获300多只国家三级保护动物——喜马拉雅旱獭。
    当天,市森林公安局民警接报后,迅速反应,即刻驾车前往福银高速山阳段设卡拦截,至凌晨2时许,一辆车牌号为甘N的白色轻卡货车从卡点驶过,符合举报车辆特征。蹲点守候民警随即驾车将货车拦截至福银高速山阳县高坝镇收费站出口。经现场查看,甘N货车车厢共拉有野生动物70多筐,共计300多只。经辨认,这300多只野生动物均为喜马拉雅旱獭。
    据悉,喜马拉雅旱獭别名哈拉、雪猪,属于啮齿目、松鼠科,旱獭属一种大型地栖啮齿类哺乳动物,体呈棕黄褐色,并具散在黑色斑纹,体型粗壮而肥胖,尾短。喜马拉雅旱獭为穴居、群居动物,洞巢成家族型,是青藏高原特有品种,属国家“三级保护动物”。
    目前,市森林公安局对这起非法运输、出售野生动物案件正在进一步依法处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