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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4月0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丹凤三举措保障农民工工资无拖欠
文章字数:980
    本报讯(李冲)国办发[2016]1号、陕政办发[2016]28号文件和省政府3月9日专题会议召开后,丹凤县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文件及会议精神,出台三条措施力促2017年农民工工资无拖欠。
    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县上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制定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办法,加大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处理处罚力度,召集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大力规范建设市场秩序,严厉查处挂靠承包、违法分包和转包情况,对发现有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和违法发包等违法行为的项目和企业,依法给予停业整顿、限制招标等严厉处罚;要求各建设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认真梳理在建项目和已竣工的可能存在农民工工资纠纷的项目。
    加强管理,建全机制。规范用工管理,积极落实用工备案制度,督促各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用工台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工伤保险;充分发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源头预防和解决拖欠的重要作用,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截至目前,全县共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74户,退还20户,账户余额839.14万元;严把两个“准入关”,凡是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工程项目,住建部门一律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凡是被纳入“黑名单”的失信企业,坚决杜绝再次进入建设领域,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的违法成本;严格落实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依法严惩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对于拖欠数额大、人数多的工程项目,由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调查,部门联动依法处置,有效杜绝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明确重点,狠抓落实。成立了由人社部门牵头,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检查组,深入全县各重点项目工地,进行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未及时整改的,快速立案查处,做到执法检查全覆盖;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查办力度,2016年以来,共立案10件,结案10件,追讨农民工工资1060万元,涉及农民工953余人,结合“一厅式”办公,部门联合追讨和补发工资1086.18万元,涉及农民工548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开辟了“绿色通道”,凡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做到有诉必查,及时受理;进一步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考核评价体系,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重点工程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终建设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重大案件实行问责,全面落实谁的工程谁负责,谁的工程由谁清欠,确保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