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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4月2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从严规范党的组织生活
文章字数:757
    本报讯(特约记者程刚通讯员刘明博)今后,我市党支部工作和党员活动将实行“痕迹管理”纪实制度,党员认领带头事项、支部工作及党员活动等情况实现步步留痕、有据可查。这是我市近日出台的《关于从严规范党的组织生活的意见》中建立健全组织生活责任落实机制的创新举措。
    为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党的组织生活不经常、不认真等问题,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我市依据《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出台了《关于从严规范党的组织生活的意见》,重点从常态化坚持“三会一课”制度、高质量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定期开好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从严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全面深入开展党员谈心谈话、扎实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活动、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创新开展党员主题实践活动等10个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力促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活动全面规范、全面过硬。
    在开好民主生活会方面创新提出,领导班子遇到重要问题,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或对突发事件处置失当,纪检监察、审计监督发现重要问题,以及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等情况,要专门召开民主生活会,及时剖析整改。在创新开展党员主题实践活动方面,把每月第一周星期五作为全市统一的“党员主题活动日”,党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活动主题、形式,开展学习教育、党员议事、为民服务、推进工作等。同时积极开展以“认领党员学习任务、带头过好组织生活,认领为民服务项目、带头密切联系群众,认领先锋岗位责任、带头践行追赶超越”为主要内容的“三个认领、三个带头”主题实践活动,促使党员自觉认真、严肃、经常参加党的组织生活。针对当前网络化、信息化快速发展趋势,还提出了探索建立“网上党支部”“党员e家”“党务超市”“微党课”等不同形式的党员活动服务平台,拓展党员活动方式方法,切实增强党员活动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