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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4月2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全市将开展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
文章字数:833
  本报讯为进一步夯实廉政文化建设的基层基础,不断提升廉政文化建设水平,近日,市纪委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1133”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创建活动围绕“廉洁商洛·美丽家园”主题,每个县区创建1个廉政文化进美丽乡村示范点、1个廉政文化建设示范镇、建设3个廉政文化长廊(含1个户外廉政广告牌),挖掘整理上报3条具有地方代表性的优秀家规家训,努力形成具有商洛特色、风格鲜明的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群,推动社风民风持续向善向好。
  创建活动分为四个阶段,即:制定方案阶段,要及时制定本县区“1133”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方案,并报市纪委宣传部;组织实施阶段,要迅速启动,积极推进,按照创建标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申报评定阶段,今年10月底前,申请考核评定;评定挂牌阶段,由市纪委组织考核评定,以适当形式予以公布。市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每年评选一次、每三年复评一次。
  市纪委强调,廉政文化进美丽乡村示范点、示范镇建设要达到有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有文化景观、有文化活动、有地域特色、有检查考核的“五有”标准。廉政文化长廊建设以廉政准则、廉政警句、廉政故事为主要内容,通过文学、图片、书法、剪纸等多种艺术表现形式,多角度展示廉政文化建设风貌;户外廉政公益广告牌以“清廉商洛、全民参与”为主题,以广告为传播载体,以启迪、感召、警示为主要形式,突出纪委核心职能,向社会公众传播廉洁价值理念。广告内容要接地气,设计要简约直观;家规家训可以是家族世代传承、历史悠久的经典家规家训,也可以是现创作提炼的现代家规家训。形式以格言、对联、诗词、警句等为主,内容要健康向上,语言精练,富有内涵,便于传诵。
  市纪委要求,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相互配合,结合实际选好载体,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组织实施。要不断强化措施,加大创建力度,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创建工作善作善成。要不断总结和推广工作经验,提高廉政文化建设整体水平。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将创建活动与基层党组织建设、民主建设等工作统筹安排,做到资源共享、相互促进,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