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0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加大农村社会风气治理
张勤学
文章字数:784
  近年来,在农村很多地方,攀比之风愈演愈烈,人情消费门类繁多,行情也是水涨船高,千价彩礼压垮了许多家庭,一些陈规陋习沉渣泛起,已经成为制约乡村文明建设的一大公害,浓浓淳朴的民风乡情变了味道。笔者认为,应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农村社会风气的治理,扮靓农村多滋多味的精神家园。
  前几天,笔者到基层调研,亲身感受到洛南县委宣传部推出以“打造乡村文明,塑造美丽家园”为主题的系列活动的热度,比如弘扬核心价值观“五进”活动,构筑道德高地“六德”工程,“十个一”强力推进村风民风建设等,全方位绘就文明天空,满满的都是正能量。通过调动社会资源,倡导全民参与,共同扬起文明风帆,引导世俗风气逐渐向好。
  社会全面进步,农村协调发展,离不开文明乡风的支持和精神文化的滋养。在一些民风陋习日益扭曲的当下,各级应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以建设文明风尚为抓手,全方位、多领域、全覆盖、持久性开展工作,共同织就文明之网。
  应突出各级党委、政府的教化引领作用。“风行于上,俗化于下”,各级应主动作为,自觉担负使命,当好社会风气的指路标,积极引导,制定政策,在辖区营造文明向上的社会风气。洛南县四皓街办充分吸收群众智慧,把白川社区探索制定的村规民约推而广之,作为全镇治理农村环境、提升文明民风的“小宪法”,已顺利实施达5年之久,唤回了良好的社会风气。各级党员干部应肩负时代重任,主动担当作为,自觉做文明风气的引领者。党风政风对于塑造文明社会风气有明显的引导作用。“党风正,则民风淳”,基层党员干部,应坚决剔除讲排场比阔气的陋习,决不能因自身原因带坏一方风气。发挥村民自主自治的制度优势,广泛吸收群众的聪明才智,指导村组在宪法法律框架下制定接地气、应民声的村规民约,形成互相监督自觉执行的长效机制。
  乡村风气的持续好转要久久为功,常抓不懈。相信通过每个人的积极参与,从我做起,和风化雨,一定会带出一片晴朗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