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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5月0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举报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有奖励
文章字数:750
  本报讯(段彬)5月2日,记者从商洛纪委获悉,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的监督举报,促使各项扶贫政策公平、公开、公正的落实,助力全市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日前,商洛市纪委公布,市、县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受理范围和受理方式,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据了解,此次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举报受理范围为,扶贫工作中的失职渎职、形式主义问题。扶贫产业盲目跟风、脱离当地实际,存在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行为。贫困人口退出不实不准问题。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问题。如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低保、危房改造、救灾救济、易地搬迁、扶贫贷款、贫困地区涉农补贴等各项资金方面的违纪问题,以及涉及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在产业就业、教育资助、医疗救助等扶贫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帮扶工作不扎实。如驻村干部长期不驻村、驻村工作队没有开展工作,“走读式”“挂名式”帮扶等问题。各级干部干扰扶贫考核评估问题。扶贫领域其它涉嫌违纪问题。
  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举报受理方式:对群众咨询扶贫政策、享受扶贫救助以及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分配中的问题,请拨打扶贫系统“0914-12317”进行咨询反映;对群众反映受理范围内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受理。
  对群众举报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市、县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给予适当奖励。对实名举报涉及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经查证属实的,按照受理原则,由具有管理权限的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给予适当奖励,奖励标准参照《商洛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署实名举报暨奖励办法(试行)》(2014年)规定标准执行。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不得泄漏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以及其他有关情况,因泄密造成重大影响的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