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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5月1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扩大覆盖范围 激励奋发进取
目标责任考核向商南基层延伸
文章字数:895
  本报讯(田健)为了最大限度地用好用活三项机制,激励各级各部门奋发进取,再创佳绩,商南县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出台了《关于规范镇办“三站”及县直部门下属单位派出机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探索出了机关和下属单位“两手抓”的工作推进思路,通过扩大考核覆盖面、规范工作程序,提高考核的操作性和科学性,确保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向基层延伸。
  扩大考核覆盖面。与往年考核范围相比,商南县将机构改革后设立的镇办“三站”,县直部门财政全额拨款正副科级下属单位、司站级下属单位和派出机构,科教体系统学校和卫计系统县级公立医院及镇办卫生院,县直部门差额及自收自支下属单位全部纳入考核范围。全县考核对象延伸后,总数由原来的96个增加到248个,切实做到了把责任压实到每一个单位,把压力传导到“神经末梢”。
  实施分层分类考核。县上充分考虑了处于不同行业、不同基础条件下单位的实际差异,要求各主管部门针对下属单位制定考核方案,统一设置职能工作、公共职责和党的建设等三大类指标,突出县委、县政府重大战略目标和单位核心职能职责,按照平时考核、年终考核、综合评定等方法程序,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力求使每个层级单位能够在同类之间进行横向比较、定等排名。同时,明确了单位考核等次评定的原则及奖金来源,促进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严格奖惩兑现。坚持把工作实绩考核与奖金、评先选优、干部管理使用进行挂钩,通过采取多种举措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指导意见规定,按照不高于主管部门的原则确定下属单位的考核等次并发放奖金,同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评为优秀、良好等次的单位,个人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增至20%、15%;评为较差等次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年度不能评先,个人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并视情况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予以谈话诫勉、通报批评、组织调整。
  随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持续推进,商南县基本形成了“两手抓”的良好工作格局,具体工作中主要抓主管局和单位一把手的做法得到了有效延伸,人数众多、潜力巨大的下属单位和一般干部队伍直接面对组织考核,感受相互之间排名竞争的压力,在挖掘各级潜能、调动干部积极性方面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