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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5月2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工作会议
文章字数:512
  本报讯(记者 马重阳)5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立法工作和《商洛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条例》的审议修改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豫琦,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吉斌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政府立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以立法引领和推动发展,优化市场环境、政务环境和社会环境,为全市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要进一步做好衔接配合工作,做到无缝对接,确保顺利完成立法工作任务。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立法的立项、调研、起草、审查修改、协调协作、公众参与等机制,改进方法,落实责任,全面提高政府立法的质量和效能。会议强调,地方立法要充分发挥市政府的主体作用,督促起草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立法工作。要坚持质量优先良法善治,始终把质量摆在立法工作的突出位置。要科学立法,把重点放在加强调研上;要民主立法,把焦点放在广开言路上;要突出地方特色,把难点放在解决实际问题上,确保地方立法务实管用,进一步推动地方立法工作不断进步。要注重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形成地方立法工作合力,促进地方立法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人员政治素质、专业素质提升,多途径、多渠道开展立法培训,提高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