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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5月2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洛市易地(脱贫)搬迁政策解读
文章字数:2668
  易地扶贫搬迁是按照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遵从广大群众摆脱贫穷、共奔小康的强烈愿望,将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农村贫困人口迁移到安全便利、宜居宜业的新地方,帮助大家告别贫困闭塞,建设幸福家园。“十三五”期间实施的易地(脱贫)搬迁是把移民搬迁与推动新型城镇化、培育职业农民和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美丽乡村、加快二三产业发展等相结合,按照“遵循规律、系统谋划、四化同步、统筹推进、一举多赢”的总体思路,综合考虑搬迁安置、基础配套、综台服务、产业发展、上学就医、文化娱乐等多个方面,实现搬迁与脱贫衔接、生活与生产同步、安居与乐业统筹。
  一、对象确定
  指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需易地搬迁的农村人口,由扶贫部门根据贫困人口信息系统确定提交。
  二、审批程序
  移民搬迁户按照户申请、组评议、村级初审、公开;镇(办)复审、公示;相关部门认定;县(区)审定、公告的程序,由搬迁户根据各自实际自愿申请搬迁类型,并提供户口本、户主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家庭成员与原住房合影照片等证明材料。经过逐级审定,与镇上签订三项协议,就成为正式的搬迁对象。
  三、协议签订
  三项协议一次签。镇上将与易地扶贫对象逐户填写《申请审批表》,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次性签订搬迁安置协议、旧宅基地腾退协议和脱贫致富协议,让搬迁群众自主选择同时清楚知道自己“啥时搬、搬到哪、咋搬、住啥样的房子、面积多大,旧宅啥时拆、拆完如何来复垦”等系列问题,也明确了政府在帮助找挣钱门路、就业创业技能培训,上学看病、养老服务等方面要给搬迁群众提供了哪些政策优惠和权益保障,以及如何带领脱贫致富。
  四、安置形式
  集中安置:指搬迁户在商洛市范围内建设的移民搬迁安置小区安置。
  分散安置:指经镇(办)政府和县(区)住建、国土、移民等部门许可后,在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区域自建安置房搬迁安置。也可采取投亲靠友购房安置或购买有安全保证和发展潜力的已搬迁户房屋安置。
  “交钥匙”工程安置:对搬迁对象中的特困户,由政府免费提供一定面积居住权到户的“交钥匙”工程进行安置,实行搬迁兜底保障。
  为什么要选择集中安置:一是让大家享受好的环境和公共服务,比如孩子就近上学;二是创造更多的就业和创业机会,改变大家只能吃饱肚子不能发家致富的难题;三是集中居住后,邻里互帮助和学习启发,改变生存观念和生产、生活方式;四是减少盖房子的成本。五是防止简单“复制”农村、房产贬值和二次搬迁,造成资源浪费和群众财产损失;六是能节约土地、财政投资和管理费用。
  五、搬到哪里去
  政府尊重大家意愿搞规划,大家尊重规划搞搬迁:一是搬到安全的地方,远离滑坡、山洪等危险地段,刮风下雨天不再担惊受怕;二是搬到方便的地方用水、用电、出行、上网、看电视等更方便,娃上学、老人看病不用跑远路了;三是搬到门路广的地方,通过打工、开店、搞运输、办农家乐等多个门路挣钱;四是搬到新房越来越值钱的地方,新地方环境好、交通便利、发展空间大,房保值增值可能也大。大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意愿,搬迁到城市、集镇、农村社区、中心村进行集中安置,也可以搬到园区、景区周边的安置社区。
  六、住房的面积及费用
  集中安置:建房资金国家按每人2.5万元筹集补助,搬迁户以户为单位人均购房自筹资金不超过2500元;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两条“红线”。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国家按人均2万元筹集补助,不足部分由县(区)政府自行解决。住房面积以60、80、100m2户型为主,最大户型不得超过120m2。
  分散安置:建房资金国家按每人1.5万元筹集补助,搬迁户以户为单位人均建房自筹资金不超过2500元。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两条“红线”。国家不承担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交钥匙”工程:“交钥匙”工程安置房,通过配建、改建、共建等形式,由政府提供户型建筑面积不超过60免费住房。
  七、后续管理(一)搬迁后政策保障按照“搬出地管理林和地、迁入地管理房和人”的原则,搬迁户户籍迁转采取自愿,原籍耕地、林地经营权保持不变,同等享受迁入地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保障政策。同时按照“一户一基、占新腾旧”的要求,避灾搬迁对象当年,其他搬迁3年内完成旧宅基地腾退。搬迁户子女可免费就读商洛市职业技术学院接受学历教育。
  (二)生活配套保障
  集中安置社区配套的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分为“小配套”和“大配套”两类:
  小配套:包括集中安置点规划红线之内、单体建筑物2米之外的供水、排水、燃气、电力、道路、通讯、电视、绿化、亮化、安防、停车场所、垃圾收集转运、生产工具存储用房等设施。
  大配套:包括集中安置社区配建的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其中公共基础设施包含堤防工程、护坡挡墙等安全类,路、桥、电、水、讯等功能类,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等环保类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包含医疗、教育、托老、社区物业服务及文化、体育、商贸、殡葬、公墓等设施。具体责任由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八、脱贫致富
  (一)产业脱贫政策
  严格按照安置小区与脱贫产业同步规划、一体建设、整体推进的思路,统筹使用各类产业扶持资金,通过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发展种植养殖业和二三产业、土地林地使用权流转等方式,增加搬迁群众的收入;充分利用新型工业园区、现代农业园区、城镇商业街区、精品旅游景区创造产业型就业岗位,开发整合公益岗位资源,为搬迁贫困户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通过同步签订三项协议,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实施以岗定搬、订单搬迁,根据就业容量规划安置规模,根据就业岗位制定安置计划,确保一个家庭有一个以上主要劳动力稳定就业。整合各类培训项目,掌握各类搬迁户的技能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确保每个移民搬迁户主要劳动力至少掌握1至2项实用技术,提高搬迁户的就业创业能力和新环境适应能力。
  (二)同等享受其他各类政策
  按照“易地扶贫移民保就业脱贫、避灾生态移民促增收致富”的要求,由国土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统筹做好易地扶贫移民搬迁群众的产业发展、就业扶持、教育、医疗、生态和兜底保障等衔接落实工作。县(区)政府作为移民脱贫致富的责任主体,统筹运用产业扶持、大病救治、教育资助、生态补偿、最低生活保障等各类扶贫综合措施,制定衔接紧密、精准到户的施策方案,在搬迁安置的同时,逐户签订《陕西省易地扶贫移民搬迁就业脱贫协议》或《陕西省避灾生态移民搬迁增收致富协议》,把责任落实到人、措施精准到人,确保按期实现脱贫就业和增收致富的目标。
  (三)建立脱贫保障金
  按照省上关于建立易地扶贫移民脱贫保障金的规定,各县(区)按照户均5万元的资金规模,建立“易地扶贫移民搬迁户脱贫保障金”。脱贫保障金按照市场化资本统一运作,将获得的资本收益折股量化给建档立卡贫困搬迁对象,进行兜底性保障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