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2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柞水出台三项制度落实十条铁规
文章字数:959
  本报讯(白明鹏 朱恢军)近日,柞水县制定出台《柞水县脱贫攻坚实名有奖举报制度》《柞水县脱贫攻坚工作暗访制度》《柞水县脱贫攻坚问题线索直查直处制度》,落实省委脱贫攻坚《十条铁规》,对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实行过程监督,全面提升“四率一度”,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有奖举报挖线索。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向纪检监察机关实名举报涉及脱贫攻坚工作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经纪检监察机关核查问题属实的,根据相应处理结果给予300—1200元奖励。举报方式可以采取来信、来访、来电、电子邮件、微信平台等形式。有重要线索的,举报人可直接点名纪委监察局领导干部接访,当面进行举报。实名举报由县纪委信访室专人负责管理,对举报人的姓名、电话、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切实保障实名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已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34件次、初核17件,其余正在办理中。
  常态暗访强督查。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牵头,抽调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县组织部、县扶贫局等人员组建工作暗访组,分三组对全县9个镇办81个村(社区)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常态化暗访。重点围绕干部在岗、脱贫攻坚政策宣传、项目落实、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群众满意度情况,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的“四不”方式进行,直接到农户、到现场检查。每周对每个镇办各抽查一个村,每村至少暗访8户贫困户、2户非贫困户,对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并将暗访活动中发现的问题作为季度考核点评的依据。
  直查直处严问责。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人员两个重点,快处严处脱贫攻坚工作中套取、冒领、截留私分扶贫资金,以及贫困户精准识别、信息审核、退出考核等工作中存在的识别不准、审核不严、弄虚作假等涉嫌违纪的六大问题。凡涉及脱贫攻坚方面的信访举报由县纪委信访室统一登记受理,派驻县直部门纪检组(纪委)、委局机关各部室收到或发现脱贫攻坚问题线索,24小时内送信访室登记处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问题线索当日分流处理,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核,初核后5个工作日内立案,立案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涉及脱贫攻坚反面的典型案件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落实“一案三查”“一责三问”制度,追究基层党委(组)的主体责任、纪(工)委的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