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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5月2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柞水村民栽植罂粟被处罚
文章字数:271
  本报讯(肖云 徐健)5月18日,柞水县小岭派出所民警在深入村组走访过程中,发现并铲除罂粟原植物23株。
  小岭派出所在辖区通过形式多样的方式开展禁毒宣传,并结合日常工作,发动各种力量开展罂粟原植物巡山、踏查、户访等工作。5月18日上午,民警通过走访得知辖区一户群众家中可能种有罂粟。民警立即赶赴该村民家中,通过检查发现,王某房屋楼顶的花盆内种有23株罂粟原植物。民警现场将23株罂粟全部予以铲除,对违法行为人王某予以治安行政处罚。
  民警提醒群众,罂粟花虽美,私自栽种违法。法律规定,无论出于何种动机,无论数量多少,私自种植罂粟都是违法的。请大家自觉不栽种,不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