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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5月2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上领导会见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
文章字数:688
  本报讯(记者 李小龙)5月23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郑光照会见了我市荣获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郑光照代表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向载誉归来的先进集体和英模代表表示祝贺和敬意,并向战斗在一线的公安民警表示慰问。市委副书记黄思光,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雷雨参加会见。
  在5月19日召开的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上,我市公安机关1个集体、3名民警受到公安部表彰。其中,丹凤县公安局铁峪铺派出所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市森林公安局局长刘刚被评为“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洛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樊有宏、柞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党磊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郑光照指出,受表彰的单位和同志爱岗敬业、扎根基层、不畏牺牲,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成绩,此次受到国家表彰,当之无愧、受之无愧。勉励他们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进取的姿态投入工作;戒骄戒躁、模范带头,继续当好领头雁,发挥好榜样作用,用言行影响和带动身边的同志,切实为人民群众谋幸福、保安康、促和谐。
  郑光照强调,全市公安系统要广泛学习宣传英模代表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公安英模精神,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努力使我市公安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全市各级各部门也要以英雄模范为榜样和标杆,低调务实不张扬、埋头苦干,切实担负起推动商洛追赶超越的重任,为打赢“五大攻坚战”、加快建设“三个商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樊有宏汇报了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盛况,以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会见陕西省荣获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全体代表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