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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5月2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柞水提高离任村干部“退休金”
文章字数:562
  本报讯(石绍锋 卢英)“没想到,离任20年了,我们的补贴还能涨到800块,这让现任村干部也有了奔头!”这是柞水县下梁镇一名离任村干部看到该县出台有关增加离任村干部补贴文件时激动的话语。
  今年以来,柞水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制定了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办法,按照离任村干部任职届次和年限,将生活补贴划分为5个档次,最低每人每年补贴400元,最高每人每年补贴800元。凡是连续任正职满2届或6年以上的离任村干部,均可享受不同档次的补贴。
  据了解,这5个档次是:对连续任职满2届或6年、累计任职满3届或9年的,每人每年400元;对连续任职满3届或9年、累计任职满4届或12年的,每人每年500元;对连续任职满4届或12年、累计任职满5届或15年的,每人每年600元;对连续任职满5届或15年、累计任职满6届或18年的,每人每年700元;对连续任职满6届或18年、累计任职满7届或21年以上的,每人每年800元。对任村“两委”正职1年以上、年满60周岁的正常离任村干部,继续享受任职补贴,标准不变。
  柞水县出台的这一办法与2013年制定的补贴办法相比较,最高由每人每年600元增加到800元。同时,在工作程序上,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级党组织初审、镇办党组织审核、县委组织部审定、居住地公示等程序进行,并由县财政年初纳入预算,年终采取“一折通”的方式将补贴发放到离任村干部手中,这将大大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