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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6月0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洛南积极开展农村家宴配餐备案管理
文章字数:820
  本报讯(张小勇)今年来,洛南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紧扣餐饮市场监管形势,以破解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导向,积极转变工作思路,提前介入市场,对全县20余家餐饮服务单位向农村家宴配餐行为进行备案管理,确保了餐饮食品安全零风险。
  随着高端餐饮消费市场的不断萎缩,许多大型酒店将利润增长点瞄准了较为活跃的农村家宴市场,纷纷购置移动式餐饮厨房厢式货车,摆摊设点,上门为农村红白喜事等集体聚餐、用餐活动提供现场餐饮加工服务,受到了广大农村消费人群的普遍欢迎,催生了“农村家宴配餐服务”这个新兴业态。由于受现行法律法规限制,这种餐饮服务形式往往以合法的餐饮服务单位名义从事配餐活动,明显不同于合法规范的食品生产经营业态,不能简单地将其归结为餐饮服务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小摊贩进行监管,更不能罔顾市场需求取缔了之。洛南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过认真分析和研判,及时发现了问题症结,在归纳总结多年来农村家宴市场监管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出台了《洛南县农村家宴配餐服务备案管理办法》,提出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对此种新型餐饮服务业态实施备案管理,补齐了监管盲区和短板,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
  一是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要求农村家宴配餐服务活动必须依托合法的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一旦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应由餐饮服务单位承担相关主体责任,化解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无法保障的困局。二是设立备案条件。要求配餐服务活动应参照小餐饮管理标准,符合条件经备案后方能从事配餐活动,否则按食品加工黑窝点予以取缔。三是对配餐移动厢式货车喷涂统一标识,标示依托的餐饮服务企业名称,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四是对配餐从业人员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和健康体检,并登记造册,持证上岗,防止不作为和乱作为的发生。通过半年来的备案运行,收到了预期效果,目前,全县备案从事农村家宴配餐服务活动的合法餐饮服务单位21家,统一标识管理移动厨房箱式货车21辆,培训登记在册从业人员126人,辖区内未发生一起配餐服务食品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