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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6月0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扶持政策一单清 六大工程促落实
市人社局精准发力就业脱贫
文章字数:972
  本报讯(刘沛希)对于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三无”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在扶贫部门认定的贫困村特设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专项安置就业。这是人社部门完善政策加强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招之一。近期,市人社局在脱贫攻坚主战场上,全面梳理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等方面聚焦贫困劳动力脱贫的好政策,区分不同对象,精准打包推出就业创业脱贫政策清单。同时,积极实施转移就业拓展、自主创业扶持、技能培训赋能、稳定就业促进、人才智力支撑、公共服务优化“六大工程”,明确责任单位,确保就业创业优惠政策落地开花,助力脱贫攻坚取得实效。
  就业创业脱贫政策清单,区分贫困劳动力个体和吸纳就业的企业、就业创业公共服务机构,以简练的表述、准确的标准、明晰的流程,罗列了7类21项具体扶持政策。对贫困劳动力个体,打包5类扶持政策:一是转移就业“一补贴”,转移就业的贫困劳动力每人每年享受不超过500元的转移就业交通补贴。二是自主创业“一培一免两补贴”,免费参加创业培训,优先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并减免房租、水电、物业等费用,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30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及3年利息补贴。三是技能培训“两免两补”,免费技能培训、免费职业技能鉴定,贫困劳动力参加80课时以上就业创业培训的享受每天50元的生活和交通费补贴、全日制在校技工院校学习贫困家庭子女可向户籍地县扶贫部门申请每年3000元的生活补贴。四是公益性岗位援助贫困劳动力就业“一优先一特设”,贫困县当年退出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贫困劳动力,在贫困村设立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专门安置“三无”贫困劳动力就业。五是对贫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四补贴四优先”,贫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单位见习的可享受每月1200元就业见习补贴,最长6个月;企业接收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见习并留用率50%以上的,按每留用一人2000元标准补贴企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的享受2年时间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险补贴;学籍在商洛区域内各普通高校的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毕业年度内申请1000元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困难的贫困高校毕业生优先安排就业见习、优先公益性岗位安置、优先入驻创业孵化基地、优先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同时,对企业、社区工厂等用工单位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实行“一培三补”,对职介机构成功介绍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实行“两补贴”,在全社会形成企业积极吸纳就业、社会各方力促就业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