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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6月1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保清洁保生态改水质防污染
洛南县人民政府
文章字数:969
  洛南县辖16个镇办,244个行政村,面积2830平方公里,全县有大小河流1366条,其中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14条;最大河流为洛河,在洛南全长129公里。去年以来,我县严格按照省市部署,从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高度出发,紧紧围绕保安全、保清洁、保生态的治河目标,精心组织,扎实部署,有序推进,全面落实河长制各级领导责任,在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方面取得了初步进展。
  科学制定方案全力做好规划设计
  在认真学习中省市有关文件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充分调研论证,制订了《洛南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坚持把中央《意见》和省市《方案》作为总依据和总遵循,建立了书记、县长担任总河长,镇办书记、镇长担任镇级河长,村两委会负责人担任村级河长的县、镇、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落实6名县级领导和6个主要部门,包抓6条主要河流。成立河长制办公室,对实施河长制作了全面规划设计。
  层层传导压力全面夯实各方责任
  4月18日,洛南县召开了全县落实河长制工作会议,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细化了部门、镇办职责。各镇办、各部门按照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到位、考核评估到位的要求,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建立了协同推进、合力落实的工作机制。
  加大资金投入全力保障工作需要
  县上投资60万元,在6条主要河流设置县镇村河长制公示牌22块,各类制度牌80块,安装监控设备6处,设立了县级河长制指挥中心,实现了河长管理与防汛信息共享。投资5200余万元,对县河、尤河、甘河进行了全面整治,累计以工程手段治理河道60公里,有效保护了河道生态环境。
  坚持日常巡查检查全力加强河道执法
  严格按照《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要求,科学划定河道采砂禁采区、设定禁采期,规范审批采砂点。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巡查相结合,组织多部门联合执法,集中整顿河道采砂。设立举报电话,收集举报线索,及时查处涉河案件。截至目前,已查处违法采砂42起,处罚14万元,有力遏制了违法采砂行为,有效维护了河道采砂秩序。
  我们将认真学习兄弟县区的先进经验,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全面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措施,切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水政执法力度,二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四是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完善《考核办法》,结合百姓问政机关问效干部问廉活动,进行专项督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