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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6月1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洛南村村点亮“保廉灯”
文章字数:547
  本报讯(詹绪敏)近年来,在新农村建设和陕南移民搬迁工作中,洛南县坚持将村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作为硬指标纳入总体规划,并采取多种措施予以推进。全县共建成较高水平的村级廉政文化示范点168个,为新农村建设点亮了一盏盏“保廉灯”。
  县纪委按照省市颁布的有关标准,制定下发了村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标准,要求必须做到“八有”:有浓厚的宣传氛围、有规范化的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有健全的工作制度、有素质较高的专职纪检员和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有一定的活动经费、有专门的档案柜、有至少一处廉政文化展示平台、有自己的廉政教育基地。在此基础上,各创建目标村还结合自身实际,主动提高创建标准,大部分目标村都建成了村级廉政文化广场和村级“廉政书屋”。这些村级廉政文化广场均建有高标准的廉政文化橱窗、廉政文化墙、廉政文化廊亭等设施,定期更新橱窗内容,把国家的惠农政策、党建文化、法律法规、平安创建等内容融入廉政文化之中,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一道丰盛的“廉政文化”大餐。
  各村居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广场作用,利用节假日,特别是春节期间,举办以孝廉为主题的廉政文艺晚会、广场舞、舞龙舞狮、拔河赛、村级趣味运动会、廉政灯谜晚会等,以此聚拢人气、活跃村上的文化生活。村民们在形式多样的活动中受到廉政文化的熏陶。廉荣贪耻的价值取向成为新农村的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