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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6月1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部署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监管工作
文章字数:491
  本报讯(查玉萍)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流通秩序,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就加强辖区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监管工作作出安排。
  此次监督检查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实际,在巩固去年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继续重点打击以下医疗器械违法经营行为:一是将医疗器械销售给不具有资质的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的,或是从不具有资质的生产、经营企业购进医疗器械的;二是经营条件发生变化和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或者库房地址的;三是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出租、出借《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四是未经许可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五是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六是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的;七是经营的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八是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及销售记录制度的。同时,继续加大对重点品种的监管力度,将避孕套、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及医疗器械冷链环节的监督管理作为医疗器械流通领域每年常规的专项整治内容,强化对关键环节的有效监管,确保辖区群众用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