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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6月1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丹凤出台不胜任干部召回管理办法
文章字数:597
  本报讯(靳斌)近日,丹凤县委出台了《在“追赶超越”“五大攻坚战”中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大力整治干部在“追赶超越”“五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推进和落实中的“庸、懒、散、慢、浮”等问题,进一步引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激励干部担当尽责、奋发有为,有效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办法主要针对“批评教育不管用、纪律处分够不上”的“问题”干部,打破能上不能下的老框框,对不胜任现职的干部进行召回管理“回炉淬火”,通过采取谈话诫勉、跟班学习、精准培训、基层锻炼、跟踪考察五种措施,让他们接受集中教育、跟班学习、基层锻炼。办法共六章十三条,对召回情形、召回程序、召回管理、结果运用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在全县“追赶超越”“五大攻坚战”、重点项目建设、三项机制季度考核点评中,综合或单项考核有两个季度排名末位,或在全市考核评比中位次靠后的镇办或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等出现的16种召回情形的干部实行召回管理。
  办法规定,对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要按照收集信息、提出建议、调查核实、提出意见、研究决定等五个程序进行。对不胜任现职被召回干部在组织、人社部门召回管理期间,不予调整或调动工作,不予选拔任用,学习锻炼期间形成的相关材料存入个人档案,作为年终考核、职务变动的重要依据。对经考察不合格的召回对象,将采取转岗、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等方式进行组织处理。同时,对被召回的干部当年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