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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6月1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洛南县医院获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
文章字数:517
  本报讯(张亚锋)日前,洛南县医院被评为2016年“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
  近年来,洛南县医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形成了完备的中医药管理组织体系,责任到人,分工明确。中医科为一级临床科室,下辖1个中医病区、3个中医门诊,全院共有中医药类专业技术人员50人。建立完善了《中医药人员师承制度》《常见传染病中医药预防方案》等各项制度及各级各类人员职责10余个,使中医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将中医药服务质量纳入综合目标质量考核,执行中药饮片加价率控制在25%以内的政策规定,加强中药饮片调剂和临床应用管理,制定并实施常见病中医药诊疗方案,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优势病种和优势环节上的诊疗作用。开展有针灸、推拿、按摩、刮痧、拔罐、中医熏蒸、穴位注射、冬病夏治等多项诊疗项目,有脑卒中、痹症、颅脑外伤中医康复治疗等3个优势病种。中医药病床使用率大于80%,日均门诊41人次,占全院日均门诊人次9%,西医临床科室申请中医会诊次数平均每月达90余次,请中医会诊的西医临床科室占全院西医临床科室80%以上。
  本次评审活动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开展,共计公布全国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184家,陕西省仅有3家单位获此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