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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6月2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丹凤出台在脱贫攻坚主战场选拔任用干部实施办法
文章字数:547
  本报讯(刘驰)近日,丹凤县印发《丹凤县在脱贫攻坚主战场选拔任用干部实施办法(试行)》,激励各级干部在脱贫攻坚主战场建功立业,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该《办法》规定,对在全县年度扶贫绩效考核处于前3名的镇(街道)和前10名的县直部门、连续两个季度脱贫攻坚季度考核前3名的镇办和前5名的县直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予以倾斜。对符合“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创新体制机制,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以上职能部门表彰的;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工作落实有力,成效明显,包抓的贫困村贫困户识别准确率和贫困人口退出精准度均达到100%,贫困户特色产业覆盖率达到60%以上,产业收入占贫困户年纯收入的40%以上,返贫率控制在3%以内,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或超额完成任务,受到省市县脱贫攻坚检查评估肯定的;在争取中省市扶贫项目资金中有重大贡献,或调动社会资源帮扶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实绩突出的;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群众满意率达到100%的;村(社区)第一书记脱贫攻坚实绩突出,且在全县第一书记年度综合考核中位列前15%的;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有其他突出贡献”等六种实绩突出情形的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任用、培养使用和招录聘用。同时,该县还将建立干部脱贫攻坚信息库,完善日常管理和考核机制,全面掌握干部在脱贫攻坚中的现实表现,作为今后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