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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6月2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出台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实施意见
文章字数:688
  本报讯(记者 吉文艳 王倩)6月12日,我市出台的《关于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收入的实施意见》提出,争取到2021年,全市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1%、12%,城乡居民收入总量分别年均4.3万元和1.5万元,实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快于经济增速,居民收入结构不断优化,与全省平均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力争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总量位次前移,确保到2020年同步够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意见》要求以惠民富民强民为导向,以扶持创业带动就业为基础,以提高中低收入人群收入水平为重点,坚持多渠道、多途径、多领域拓展增收空间,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坚持以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和问题导向为基本原则,进一步消除体制机制障碍,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创造更大市场空间和更多就业岗位,不断培育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针对制约我市城乡居民增收的关键环节和瓶颈问题,研究制定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措施,实现城乡居民收入有效增长。
  《意见》明确了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九项重点任务,通过“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及“雨露计划”等活动,加强劳动力转移就业、推进就地就业、扶持大众创新就业,全面促进城乡居民增收;要加快土地流转、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培育和政府投资分红;提升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实力,认真落实退耕还林补助政策,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持续加大扶贫综合投入力度;发展特色农业中的优势产业,并培育新的农业产业亮点,着力打造旅游产业,增强旅游带动增收能力;努力提高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和基础养老保险待遇,加大社会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