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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7月0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政府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
文章字数:887
  本报讯(记者 吉文艳)近日,市政府印发《商洛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提出了10项主要工作、36条具体任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深刻吸取2015年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决定从2017年6月至2019年11月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
  《方案》提出,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的主要工作是: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重点排查重大危险源;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加强高危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等方面的管控,全面启动实施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监管责任体系,建立更加有力的统筹协调机制,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依法治理;加强规划布局和准入条件等源头管控,统筹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范产业布局,严格安全准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管理;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严格规范执法检查,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能力,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严格安全、环评等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完善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建立我市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要求,强化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能力建设,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管理和运输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求援机制;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普及,加强化工行业安全管理人才和化工产业工人培养。
  《方案》强调,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