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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7月0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基础养老金提高全市31万城乡居民受益
文章字数:405
  本报讯(通讯员 康卓 梁晓宇)日前,从商洛市人社局传来好消息,从2017年1月1日起,商洛市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标准,在原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此次提标惠及全市31.49万名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全市每年增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待遇支出1889.4万元。
  近年来,商洛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在推进脱贫攻坚、扶贫兜底进程中,把改善民生作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此次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是根据全市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做出的调整。提高标准后,全市60至69周岁城乡居民由原来每人每月75元增加到80元,70至79周岁城乡居民由原来每人每月85元增加到90元,80至89周岁城乡居民由原来每人每月95元增加到100元,9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由原来每人每月105元增加到110元,所需资金由市、县区两级财政全力保障,并按照2:8比例承担。待遇增加后,全市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每人每年净增加60元,社会保障水平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