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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7月1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南规范村级干部脱贫绩效考评
文章字数:589
  本报讯(通讯员 王峰 江学树 特约记者 李治军)日前,商南县出台了《村干部脱贫攻坚绩效考评办法》,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与村党务村务工作同部署、齐推进,着力激发村级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推动脱贫攻坚的热情与活力。
  商南县脱贫攻坚绩效考评工作以69个贫困村为重点,覆盖全县124个村(社区)的623名干部。办法规定,每年12月中旬,由镇办组建专项考核组,采取查阅资料、民主测评、考核谈话等形式对村(社区)进行考评,重点组织驻村(社区)工作队队员、村(社区)党员、组干部、村民代表和贫困户对村(社区)干部开展满意度测评。属当年脱贫的村,主要考核脱贫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非当年脱贫的村,主要考核脱贫攻坚工作年度任务完成情况,非贫困村(社区)干部主要考核年度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考评实行百分制,按照村“两委”正职和一般村干部分类进行排名,按3:5:2的比例分别确定“优秀”“良好”“一般”等次。凡在各级检查验收中出现失误、各级督查考评中受到通报批评、各级下达的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未完成的,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群众评价不称职票高于30%的,经核实后定为“较差”等次。
  考评办法自今年6月起执行,将绩效补贴(占工资待遇总额的40%)的80%作为脱贫攻坚专项绩效补贴,20%作为党建及其他工作绩效补贴,年终兑现。对考评确定为“优秀”“良好”“一般”等次的,分别按120%、100%、70%的比例发放脱贫攻坚专项绩效补贴,考评确定为“较差”等次的不予发放脱贫攻坚专项绩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