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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7月1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镇安县司法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文章字数:589
  本报讯(王妮)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增强全体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严防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在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县司法局采取四项措施,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是强化组织机构,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制定了县司法局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人制度、“一岗双责”、安全生产管理等多项制度,定期组织人员对系统内部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确保安全隐患早发现、早预防。
  二是加强法治宣传,营造安全生产活动氛围。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常规宣传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0余场次,发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800多份。
  三是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开展机关内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主要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和维修,防止发生火灾。同时,加强警用车辆安全管理,严格按照《镇安县司法局警车管理办法》,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车辆安全行驶。
  四是发挥职能作用,做好隐患排查及纠纷调处工作。要求各下属单位、司法所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同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对紧急突发性事件或发生影响安全稳定的重、特大事件立即按程序报告,并妥善协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