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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7月1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推进党建活动 加强责任追究
柞水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文章字数:897
  本报讯(特约记者 朱恢军 通讯员 郑光子)今年以来,柞水县通过深入推进党建活动,积极发挥“三项机制”作用和全面加强责任追究,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该县紧紧围绕“两学一做”“抓转促”,共举办讲学活动1280场次,新建现场教学基地10个,培训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860人次,开展“支部党日”活动510场次,参与党员3900余人次,帮助群众发展致富项目580个,解决实际问题800余件;制定出台第一书记《考核管理办法》《五条铁规》和《召回办法》,将脱贫攻坚一线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主战场,从全县机关单位选派72名后备干部担任“第一书记”,选派371名政治坚定、敢于担当的干部担任驻村工作队员,对23名实绩突出的表彰奖励、提拔使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三项机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三项机制”运用和典型案例报送工作的通知》,先后修订完善《柞水县选拔任用干部中运用“三项机制”操作细则》《柞水县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末位查究办法》《柞水县科级干部积分量化管理办法》等系列规章制度,构建起较完善的“三项机制”制度体系;按照“三项机制”的规定,依据脱贫攻坚绩效考核结果,将26个脱贫攻坚绩效考核优秀单位评定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取消了13个单位的评优资格,优先提拔重用了脱贫干部20名,优先提拔重用了11名镇办干部和8名县直部门干部,对2名因脱贫攻坚工作不力的领导干部予以免职,将4名研判排名靠后的干部由实职调整为非领导职务,树立了鲜明的激励导向。聚焦决胜98798大会战打赢五大攻坚战实现追赶超越目标,围绕“五个五”长效机制建设工作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就“三个助力”方面存在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从严追责问责,不放过任何一个违纪违规问题,确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不断提升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战斗力和执行力;共督查发现问题线索29件,立案调查22件,结案17件,党政纪处分17人,点名道姓通报了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10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2名科级领导干部实施了诫勉谈话;接受信访举报171件次,集中研判问题线索206件,其中初步核实171件,谈话函询17件,立案44件,结案37件,党政纪处分41人,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