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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7月2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镇安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文章字数:389
  本报讯(谢云涛)为进一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镇安县财政局依据中省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出台了《镇安县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并决定从2017年7月1日起实施。
  该办法共分为总则、整合资金范围、资金整合流程、项目申报实施和验收、组织保障和附则共计六章二十条内容。办法规定,镇安县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的范围包括中央层面18项、省级层面35项、市级层面8项以及县级层面2项等63项资金,整合严格执行“资金划转、专户下达、部门实施”的工作流程,财政部门建立整合资金台账,对于整合工作流程和下达预算时间均有时限规定。同时对项目的申报、年度计划的实施及验收均作了严格规定。
  为保证办法的实施责任落在实处,县上成立了领导机构,并对信息公开、责任追究、资产移交和绩效考评予以明确,力求财政涉农资金形成拳头效应,为加快脱贫攻坚步伐提供强大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