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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7月2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山阳出台贫困大学生资助办法
文章字数:513
  本报讯(张礼民)近日,山阳县为确保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出台了《山阳县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实施办法》。
  该《办法》规定,全县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学生考进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前一万名的大学新生,享受“泛海助学计划”一次性助学金5000元。二是考入省属院校(含职业学院)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每人每年资助6000元。三是考入部属院校和省外院校(含职业学院)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每人每年资助4000元。四是考入免费师范院校和军队院校的建档立卡大学新生,一次性资助1000元。五是残疾家庭或残疾大学生,在享受上述政策的同时,由县残联单独一次性再资助5000元。六是对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中因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突发事件而造成上学困难的新生,入学时享受省内1000元,省外2000元的一次性资助。同时,根据家庭困难实际,享受助学贷款政策。七是慈善协会、统战部、总工会、工商联、妇联会、团县委等部门资助的贫困大学生,与受助单位对接确定对象后,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不重复享受。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山阳籍学生,持新生录取通知书和2017年《山阳县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信息表》和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8月10日前到山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