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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7月2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丹凤法院依照法律情理审理家事案件
文章字数:916
  本报讯(杨娜)“请你们双方先放下心理包袱,不要紧张,也不要争吵,今天咱们心平气和地来把矛盾讲清楚,把存在的问题解决好。”丹凤法院主审法官一改往日法庭审理的威严,以拉家常的方式,正在对一起离婚纠纷的当事人进行劝导。7月21日,丹凤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正式启用,并审理了家事审判首起婚姻家庭纠纷案。
  据悉,原、被告双方于2003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夫妻感情一般,常因琐事争吵。原告孙某曾于2015年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与被告白某离婚,法庭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子女尚幼,夫妻感情并未彻底破裂,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时隔两年,原告孙某再次以夫妻双方分居两年以上,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提起诉讼,坚决要求与被告白某解除婚姻关系。案件受理后,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因原、被告双方对立情绪较大,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配等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协议,案件曾一度陷入僵局。
  针对孙某的情况,法庭决定启动联动机制,在庭审中主动邀请特邀调解员共同参与调解,通过背对背、换位思考的方式分别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白某同意与原告孙某离婚,子女均归被告白某抚养,由原告一次性向被告支付1万元抚养费,至此,原、被告双方冷静平和地解决了积怨多年的问题。
  2017年,丹凤法院被作为全市唯一的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为了有序推进改革试点,确保改革任务落地生根,丹凤法院对传统的审判法庭进行了改造,原、被告席不再是相对而立,而是整体设置于一张圆桌上,尝试用“丈夫”“妻子”等台签代替原告、被告台签,将法庭的严肃性与家庭的温馨氛围有机结合,增加了诸多温馨舒适的“家”元素,努力将家事审判庭打造成一个温馨家庭的“会客厅”,缓解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同时,为了构建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家事审判改革工作的新格局,强化家事审判机构和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丹凤法院充分发挥诉调对接的“丹凤模式”的职能作用,加强与妇联、司法援助中心等部门的沟通联络,选聘39名特邀调解员,挂牌成立家事审判庭和调解员工作室,邀请妇联干部、村调解主任协助法官调解家事纠纷,帮助当事人尽可能地修复、弥合亲情,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的诸多社会问题,全力维护家庭和睦、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