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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7月2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推行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
文章字数:735
  本报讯(石建盈)近日,经市政府同意,市工商质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档案局联合印发《商洛市推行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实施方案》,决定从8月1日起在全市推行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推三个商洛建设。
  方案规定,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适用范围为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市场主体和外商投资企业暂不采用全程电子化登记方式。
  方案明确,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的登记流程为申请人网上填报登记信息、网上签名提交登记资料,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网上核准、发照、归档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和陕西工商微信公众号公示已核准的市场主体信息和电子营业执照,供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查阅、验证。申请人无需到登记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并对网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申请人在获得电子营业执照的同时,也可以选择领取纸质营业执照。
  方案决定,同步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制度。开放企业名称数据库,建立企业名称自助查重申报系统,申请人登录后自主选择企业名称,确认其拟使用企业名称不违反企业名称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即可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依照全程电子化登记模式登记的企业在设立登记时无需提交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材料,申请人在线签署电子承诺书,对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法律责任。
  方案要求,各县区在开通全程电子化登记的同时,要保留窗口登记服务,继续为申请人办理市场主体的设立、变更等多项业务。要广泛宣传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的政策措施、办事流程和电子营业执照的便利性和易用性,提高政府部门、社会机构和公众对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和电子营业执照的知晓率和认可度。